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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政解读】国家能源局印发: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
为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以及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5〕22号)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,国家能源局精心研究并制定了《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,且于近期正式印发。
该方案致力于通过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,统筹引领行业信用协同共建。期望到2027年底,能源行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与标准规范得以进一步健全完善,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精准度与质量大幅提升,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能够高效有序运转,信用服务市场呈现蓬勃健康发展态势,行业整体的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实现普遍提高,让信用切实成为加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、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支撑动力。
一、制定行动方案的必要性
(一)落实能源法与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的必然选择
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,具有基础性制度作用。《能源法》明确规定,能源主管部门需协同有关部门强化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构建信用记录制度。同时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强调,要打造覆盖各类主体、规则统一、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,推动其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。在此背景下,制定行动方案,深化能源信用建设,完善信用记录制度,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监管与治理机制,营造诚信市场环境,优化营商环境,成为落实能源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必然举措。
(二)深化能源行业信用工作的必然路径
制定行动方案,做好顶层规划,推动信用手段与行业管理、公共服务各环节深度融合,严格落实全社会信用记录及共享应用的“拆掉烟囱、联通孤岛、同频共振、同步发展”基本要求,深化公共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,依法规范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,是营造良好行业信用氛围、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(三)治理行业诚信缺失问题的必然手段
当前,能源行业信用整体向好,但诚信缺失问题仍较为突出。部分经营主体失信行为频发,信用风险较高,在电力安全生产、市场公平开放、信息披露报送、资质许可准入等方面多次受到国家能源局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。一些经营主体甚至高频次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存在合同违约记录,严重损害企业信用形象和行业整体营商环境。制定行动方案,由国家能源局统筹指导,派出机构联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,加大对屡禁不止、屡罚不改的高频次、反复失信行为的监管处置力度,是治理诚信缺失问题、重塑行业信用形象的必然选择。
(四)统筹行业信用共建的必然举措
推动能源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,制定行动方案至关重要。这需要统筹组织、协同推进,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、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,以及能源行业经营主体、行业协会商会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,持续精准发力。依托最新信息技术,有效整合分散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,对行业内各类经营主体精准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,形成“政府指导、市场驱动、企业参与、行业自律、社会共建”的良好格局,开启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。
二、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
行动方案涵盖八个方面:工作原则与目标、健全信用体系、夯实数据基础、实施激励和惩戒、加强监管和治理、创新信用建设、深化信用应用、加强组织实施,具体如下:
(一)工作原则与目标
秉持“政府引导、市场驱动、企业参与、行业自律、社会共建”原则,明确提出到2027年底前要达成的工作目标。
(二)健全各类主体的行业信用体系
重点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建设,从基本信息、行政管理信息及其他反映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等方面完善信用记录,实现信用精准画像。同时,探索经营主体相关执(从)业人员信用建设,推动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和政务信用建设。
(三)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
修订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目录,全面准确归集共享主体信用信息,鼓励企业和协会等依法依规自愿提供信用信息。按照国家统一公示规定,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信用能源”网站同步公示能源行业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。加强系统支撑保障,确保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安全高效管理。
(四)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
在行政审批、准入注册、资质许可、项目核准、财政资金支持、示范创建、评先评优等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,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和优惠。严格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,依法依规惩戒违法失信行为。规范信用修复流程,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统一开展信用修复。
(五)切实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和治理
推行信用承诺制度,强化承诺履行监督。按照国家标准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》及相关规定,对经营主体开展公共信用评价,实施分级分类监管。加大对屡禁不止、屡罚不改的高频次、反复失信行为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。加强行业信用状况监测,预警防范信用风险。
(六)创新探索经营主体信用建设
鼓励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,加强自身信用建设。同时,深度融合信用手段,加强对合作方、供应商等第三方信用风险监测,防范商业合作风险。
(七)深化拓展信用市场化社会化应用
推动信用服务创新发展,支持行业协会等探索管理、服务新模式。探索“信用 + 金融”服务模式,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。推进信用产品国际互认,为能源企业对外合作提供信用支持。
(八)组织实施
明确相关部门(单位)职责分工,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,统筹推进信用建设工作。创新探索信用应用场景,加强信用宣传和培训,提升信用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
下一阶段,将按照行动方案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依法依规开展工作,确保取得实效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建立完善制度
制定出台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,修订完善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,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标准制度,落实统一公示及信用修复制度要求。结合业务需求,深入研究制定信用应用措施,指导有关企业、行业协会等单位加强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建设,夯实信用工作制度基础。
(二)加强系统保障
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技术迭代升级,促进与相关部门(单位)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共享。进一步做好“信用能源”与“信用中国”系统网站互联互通,确保相关信息统一公示、信用修复统一开展。升级完善信用统计分析功能,加强能源企业信用状况监测,巩固提升信用能源网站服务功能。
(三)深化监管应用
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措施,激励诚实守信主体,惩戒失主体。加强信用承诺管理,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,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。探索推进电力安全、电力市场、可再生能源消费、资质许可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,加大对屡禁不止、屡罚不改的高频次、反复失信行为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监管治理力度。加强统计分析和信用监测,预警防范信用风险。
(四)推进创新探索
鼓励支持能源行业经营主体、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创新探索信用管理和服务模式,引导相关主体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参与“信易贷”,支持对外合作开展信用服务。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,指导督促有关部门(单位)全面落实行动方案,结合工作进展组织开展工作交流,总结评估、通报工作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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